2012年11月12日星期一

我和我家必定事奉耶和華(黃聿源)


  這篇文章內容是我未結婚之時已聽過,覺得很好。結婚及有兒女後,更覺得很有幫助,跟大家分享


我和我家必定事奉耶和華
   ──如何帶領家庭成為敬畏 神和事奉 神的家庭
黃聿源
創十八:19 「我眷顧他,為要叫他吩咐他的眾子和他的眷屬,遵守我的道,秉公行義,使我所應許亞伯拉罕的話都成就了。
神設立婚姻的目的
為人預備配偶
我們知道婚姻不只有一個目的。當然第一個目的我們都很熟悉,就是在 神創造亞當以後,祂說:「那人獨居不好,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。」 神就造了夏娃,然後祂說:「二人要成為一體。」因此,婚姻第一個目的就是給人預備配偶,叫夫妻能夠彼此幫助,二人成為一體。這是說到 神為著滿足我們個人的需要,來為我們預備配偶。我相信所有結婚的人都明白這一點,也都是因著這個需要而結婚的。
生兒育女
神當日創造了亞當、夏娃,叫他們生養眾多、遍滿地面,因此生兒育女是婚姻的第二個目的。這並不是說結婚後一定會生孩子,但是生兒育女是結婚的一個目的。如果你沒有孩子,可能是 神不要你們生孩子。我認為一個人結婚,就應該心裡在各方面作好準備,要作人的父母,不要只想作人家的太太,而不想作人家的母親。很多時候,許多人結婚以後開始作人父母的時候,就感到不能接受這一個事實,覺得很難適應。恐怕是他們結婚的時候,沒有考慮到這個問題。他們只想結婚作人家的妻子或丈夫,沒有考慮將來要作人家的父母。其實,在考慮結婚的時候,就應當考慮要作人家的父母親。這是婚姻的第二個目的,是生兒育女,結婚的人第二個身份就是作人父母。
為 神建立敬虔的後代
婚姻還有第三個目的,就是為 神建立敬畏 神、敬虔的後代。敬虔的家庭為 神預備敬虔的後代。特別是當人類墮落犯罪以後,你就發覺在創世記第四、第五章那裡有兩個家譜,一個是該隱的家譜,一個是塞特的家譜。這裡表示說有兩個不同家庭發展下來,一個是敗壞的家庭,一個是敬畏 神的家庭,你看見 神一切計劃和旨意都在這個敬畏 神的家庭中成就的。從這個你就看見婚姻的第三個目的,就是為 神建立一個敬畏 神的家庭,為 神栽培、帶出敬虔的後代。
神看重家庭
從這裡我們看見 神看重人的家庭,你讀聖經就會發現一件事, 神的應許和祝福往往不停在個人身上,而是從那個人達到他的家庭,甚至達到他的家族。 神給亞伯拉罕、給挪亞、給大衛的家庭都是這樣,你發覺 神看重人的家。甚至到新約的時候,使徒行傳十六章三十一節,保羅說:「當信主耶穌,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。」或者翻譯得更準確:「當信主耶穌,你必得救,還有你的家人。」這節聖經可以說是一個應許, 神告訴我們說,當祂拯救你的時候,救恩同時臨到你的家。撒該也是這樣子,主耶穌說:「救恩臨到這家。」(見路十九:9)雖然是撒該一個人接納主到他家裡面去,主不單說救恩只臨到撒該,祂說救恩臨到這個家。從這裡看見, 神賜恩給人,不單給個別的人, 神往往向人施恩的時候是盼望把祂的恩典賜給那人全家的。所以當一個人蒙恩的時候,我們知道 神的恩典透過這個人就臨到整個家庭。這是一個很大的應許,也是一個很大的安慰,同時也給我們看見 神的心意不單要我們個別地蒙恩,也是要我們家庭都蒙恩。
講到新約教會時代,教會裡面那些負責任的人,作長老、作執事的,在提摩太前書三章那裡說作長老、作執事的要具備很多條件,當中一個條件就是要能夠好好的治理自己的家,他的兒女要信主,否則就不配作長老、作執事了。為甚麼?為甚麼這個人本身的資格不夠,還要他的家庭全部是信主的,並且要能夠把家庭管理得好呢?這也給我們看見 神看重家庭。如果一個人不看重自己的家,這個人就不配作教會帶領的人。如果一個人不能把自己的家庭帶領得好,他就不配帶領教會。從這裡我們看見 神看重我們的家,這是我們必須認識到的。
要怎樣看重我們的家庭
但是這個「看重」是甚麼意思呢?今天大家都很看重自己的家,特別是在新加坡,政府以前宣傳生兩個就好、一個就夠,很多人就很看重自己那個寶貝的孩子。我想在中國也是這樣,他們把孩子叫作「太子」和「公主」,看自己的孩子就如看太子和公主一樣,把自己的家庭看得很重。今天一般人都看重自己的家,很多基督徒也看重自己的家。看重自己的家庭是沒有錯的,但是要怎樣來看重自己的家呢?今天很多時候,我們看重自己的家之重點和方法是錯誤的。反而因著我們太看重自己的家,而成為我們靈性的攔阻,成為我們事奉的攔阻,成為我們追求的攔阻。這並不是說我們看重家庭有甚麼錯,而是看重的重點錯了,看重的原則錯了。
今天在新加坡有很多作父母親的很看重自己的兒女和家庭,但是他們看重的重點是甚麼呢?第一是物質的,給自己家庭一個很舒服的居住地方,房子要很舒服,要給他們很好的物質享受。孩子穿的都是名牌衣服,出入有名的館子,注意他們的身體健康,注意屬世的發展,把他們送進最好的學校,送他們到最出名的鋼琴老師去學鋼琴,又去學游泳,去學跆拳道,又學芭蕾舞,又學畫畫,又懂電腦,樣樣都要懂,最好成為奇才。今天我們許多時候養孩子都想「望子成龍」,盼望我們的家庭能夠成為別人眼中一個很了不得的家庭。我們以為這就叫作愛護自己的家,看重自己的家了。另一方面,我們知道要愛我們的妻子、兒女,因此我們就把所有的時間都放在他們身上,有空就陪伴他們,有空就帶他們出去旅行。我們看重我們的兒女和家庭,看重到一個地步,我們就變成家庭、兒女的奴隸了。除了看顧我們的家庭以外,我們甚麼都不管。因此,我們就放棄了一切的事奉、追求和工作。 神要我們看重家庭,這個是沒有錯的,但是我們往往看重得錯了,以致我們的家庭、婚姻和兒女反而成為我們的攔阻,甚至成為我們的偶像,甚至成為我們的神了。對很多人來說,孩子的話比 神的話更重要、更厲害;孩子的願望比 神的旨意更重要。因著這個緣故,我們變成全心全意為孩子而活。我想這是一個錯誤,我們需要從聖經去看一看。
因著這個錯誤,我們發覺一般教會都碰到這樣的問題:弟兄姊妹在結婚以前一般上比較積極,積極參加聚會,積極追求,積極事奉;結了婚以後,很多人就慢慢從事奉上退下來,慢慢對屬靈事情的追求就沒有那麼積極了。因此你就發現一個趨勢,教會裡熱心事奉主的信徒,是在結婚以前的,還有就是等到孩子長大,退了休,就有「第二輪」熱心。在中間這一段的人,在事奉崗位上就退去了。這些人有大把理由的,他們說要很多時間去照顧家庭,照顧兒女,因此就沒有時間事奉主。他們是否真的把兒女照顧得那麼好呢?不是的。往往這些人所照顧出來的兒女都是不大好的,他們的孩子很多都是不清楚得救重生的,是不熱心,也不注重聚會的。很多時候,這些孩子最終是離開教會的一群。我們覺得很奇怪,為甚麼他們花很多時間照顧自己的家庭,竟然把孩子照顧到離開主呢?可見他們所作的事情是完全錯誤的。今天就是要跟大家稍微談一談,我們當怎樣看重自己的家庭,要怎樣把家庭建立起來,要怎樣帶我們的兒女,使我們真正愛他們、照顧他們、關心他們。另一方面也會看見這不但不影響我們的靈性和事奉,我們自己的靈性一定要好,然後才有辦法把家庭照顧得好;我們的事奉一定要積極,然後才能達到帶領家庭這個目的。要不然的話,你根本做不到。
要帶領家庭遵行主道,並叫 神的旨意得以成就
我們要從聖經略略看一下,剛才所讀的一段聖經, 神提起亞伯拉罕,祂說:「我眷顧亞伯拉罕,為要叫他吩咐他的眾子和他的眷屬,遵守我的道,秉公行義,使我所應許亞伯拉罕的話都成就了。」這裡給我們看見 神眷顧亞伯拉罕,目的是要亞伯拉罕作兩件事。第一方面是要亞伯拉罕好好的教導他的家庭成員,使他們遵行祂的道,秉公行義;另一方面,祂眷顧亞伯拉罕,要讓亞伯拉罕能夠成就 神所定下的旨意,好叫他和他的兒女成全 神的旨意。這裡給我們看見 神也一樣能眷顧我們,如果我們帶領、建立我們家庭的時候,也需要注意這兩件事。第一件事,要叫我們和我們的家庭成員都遵守主的道,這是我們照顧家庭的重點,好叫我們家庭的人都是遵行主道的;另一方面,我們帶領家庭有一個目的,是要叫 神對我們家庭的旨意得以成就。因此,這個跟一般人帶領、建立家庭和教養兒女的態度就完全不同了。一般人建立家庭、教養兒女的目的,是要來滿足自己本身的願望,只要來成就他自己的計劃,而不是要他們遵守主的道,不是要他們成全 神的旨意。如果我們明白了這一點,就知道在建立家庭、教養兒女上,我們的責任其實是要成全主所託付我們的。
我們應當記得,兒女是 神所託付給我們的,詩篇告訴我們說:「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。」那裡所說的「產業」是heritage,好像是遺產一樣,意思說是 神所託付給我們的一個產業。講到heritage(遺產)的時候,通常要注意兩件事情,一個就是當遺產來到我們手中的時候,是一個託付,我們是承受一個託付,我們一定要能夠守業;第二方面,我們的責任是要去發展。所以當我們從 神那裡接受兒女來的時候,我們要保守他們,要發展、培養 神所賜給他們各種的恩賜和潛能,好叫他們將來能夠為 神所用。因此,如果從這個角度來看,我們作為父母親的,並不是擁有這些兒女。事實上,我們並不擁有這些兒女,我們是受 神託付去養育這些兒女。今天很多時候,如果我們有一種擁有的感覺就不好了,有人說:「這個是我的,我要佔有他,我一心一意把他看作自己的東西一樣。因此我有全部自由來作我喜歡作的,我喜歡怎樣教他們就怎樣教,要怎樣把他們訓練成甚麼樣子,就把他們訓練成甚麼樣子。」到以後,我們在感情上很難擺脫。我們看見很多人的兒女要奉獻作傳道,父母親就反對,當中也包括基督徒的父母。為甚麼?因為他們覺得這些兒女是我的,要將兒女歸給 神,他們捨不得。因此,我們的佔有慾要佔有我們的孩子,這是一個非常不健全的思想。
兒女是 神所託付的,要按祂的心意教養他們
另外一方面,我們既然覺得我們擁有自己的孩子,就認為我們在兒女身上有絕對的主權,喜歡怎樣作都可以,沒有人會過問。其實這是錯誤的, 神是要審問的。你看以利沒有好好教導他的兩個孩子, 神就追討他沒有教好孩子的罪。以利不能跟 神說:「我的孩子你管著甚麼?我的孩子我自己負責,你不要管我怎樣管孩子!」 神告訴以利說:「你沒有好好管理孩子,我就要來跟你算帳。」(參撒上二:27-34;三:12-14)從這裡給我們看見,我們在教養孩子這事情上要向 神負責任,因為是 神把孩子託付給我們,這一點我們要很強的建立起來。兒女是耶和華所託付給我們的,我們沒有絕對的擁有權。因著這個緣故,我們沒有絕對的主權來決定怎樣管教他們,我們一定要按著 神的心意來教導他們。第二,他們不是完全歸於我們的,我們是替 神去養育他們、教導他們,叫他們將來成為 神可以用的人。如果你們明白、抓住了你們作父母親的角色和你們在 神面前的地位,在教養孩子的時候,就會比較客觀得多,也比較嚴肅得多,因為你不單思想自己喜歡不喜歡,還要看看 神的心意是怎樣,要按著 神的心意去教養他們。
敬畏 神和事奉 神的家──約書亞的榜樣
另一方面,我們講到家庭,當我們講到帶領我們的家、建立我們的家,最後我們盼望我們所建立的家庭是怎麼樣的家庭呢?我們說乃是敬畏 神的家。當然聖經裡有許多方面的例子和教導,約書亞記二十四章有約書亞的見證。那個時候,許多以色列人已經離開 神,約書亞就向他們發出挑戰,要他們歸向 神,然後對他們說:「你們自己要怎樣決定就決定罷,至於我和我家,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。」約書亞講這句話是很不容易的。第一點,講出約書亞在 神的面前知道他要向他的家庭負起責任來,他要帶領他的家。這班以色列的百姓聽不聽 神的話他們要決定,但是我的兒女、我的家要不要事奉 神,我有責任。所以,約書亞不是說:「至於我,我要事奉 神;我的家庭,你問他們好了。」今天很多時候我們有這種態度,我們不知道我們對於自己的家人有這個責任。約書亞說:「至於我和我家,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。」最少,約書亞在 神面前有這樣的一個心志,要他跟他的家一同來事奉 神,我想每一個基督徒都應該有約書亞這樣的心志:「至於我和我家,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。」另一方面,我們也看見約書亞在這裡有一個很好的見證,當時已經有很多人離開了 神,都不願意事奉 神,約書亞自己本身事奉 神,而且帶著他的家人事奉 神。他能夠在眾人面前說:「我和我家必定事奉耶和華。」可見當日約書亞在眾人面前不單自己有見證,他的家人也有很好的見證,有一個事奉 神的家之見證。這裡不單給我們看見一個原則、一個目標,要帶領我們的家,要使我們和我們的家都事奉耶和華。這裡給我們看見一個秘訣。
為甚麼今天有很多人感覺到家庭成為他事奉的拖累呢?其實,有幾種情況會叫家庭成為事奉的拖累。有很多人說:「我不結婚就好了,我可以自由地參加聚會、事奉多麼好!現在我結了婚,我的另一半常常拖我的後腿。我若在教會開會遲一點回家,她就把臉拉得長長,我要看她的臉色。唉,最好還是少一點聚會了。」這是結婚後兩個人的事情。以後有了兒女,你就發覺兒女又成為你事奉的拖累了。你說:「以前沒有孩子多麼好,兩個人手牽手去聚會,然後又手牽手回家。現在有孩子了,總得留一個在家裡看孩子,成為拖累了,叫我不能好好事奉主。」以後孩子大了,你就感覺那個拖累就更大了。你要去事奉主,孩子就跟你說:「爸爸,你沒有時間陪我。陪我啦,我不管!」「好啦,好啦,今天就陪你啦。」本來是去聚會的,現在就變成陪孩子了。你就發覺這樣的事情越來越嚴重,到了最後,變成是你事奉孩子抑或事奉 神,這兩件事情變成了對立的,甚至有人說孩子成為我家中的魔鬼了,有人說太太是魔鬼,有人說丈夫是魔鬼。為甚麼 神把一個魔鬼給你?我相信事情不是這樣子的。
應當帶領家人一同事奉主
可見錯誤出在哪裡?乃是你一開始或許就有錯誤。你認為說事奉是你個人的事,跟家庭沒有關係,所以你把事奉和家庭分得很清楚。你這樣一作就會出問題,往往把你的家人或是妻子、兒女放在你事奉對立的地位上,你說你要事奉主呢還是照顧家庭?要愛主呢還是要愛太太?要愛主呢還是愛兒女?你往往把兩者放在相對的地位上,因此他們永遠在你心中是相對的東西,是魚與熊掌,不能兼得的東西。這是錯誤的思想,應該是我和我的家一起事奉耶和華,我跟我的妻子一起事奉耶和華,我與我的妻子、兒女一起事奉耶和華。我想這個很重要,表示說我們每一個在家庭生活裡面,要把他們帶在身邊,跟你一同事奉主,跟你一同追求,一同學習,一同在主面前等候,把他們當作事奉的同工,不要把他們當作事奉的攔阻。如果你把家人、家庭當作事奉的攔阻,就會有兩種心態。第一種,你有一種厭惡他們的心理,你想到事奉時,「都是他們不好,要不然我就事奉得更好。」這是錯誤的心理。第二個錯誤的心理,就是變成不願意跟他們分享、分擔,因此你就不斷把事奉與家庭越隔越開,結果最後你的家庭就跟你的事奉無份了。這是一個錯誤的心理。你應當相反,好像約書亞一樣:「至於我和我家,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。」至於我和我家,我們一起事奉耶和華,這個是很美麗的。如果我們都朝著這個方向追求,你的婚姻和家庭就成為事奉的幫助,這就是 神給你婚姻和家庭的目的,成為你的祝福、幫助,而不是成為拖累或擔子。所以這一點你要弄清楚。
你說:「弟兄,講理論很容易,但實際去實行很難啊!每次回家一講到事奉,太太就說在家裡不要講教會的事,在家裡只講家事,結果我還沒有開口,她就塞住我的口。我很多時候所講的,她都不明白,而且每次講的時候,她都唱反調,是沒有辦法同心的了。我已經弄清楚了,不要跟他們講是更好。」你這樣就上了魔鬼的當。其實,如果你明白我們要把家庭建立成為敬畏 神的家,要把家庭帶領成事奉主的家,這是 神的心意。一個正確帶領家庭的原則和目的,就是把我的家帶領成敬畏 神和事奉主的家。如果你沒有這個目的,只是自己很熱心事奉主,家庭事奉不事奉主沒有關係,只要他們不妨礙你事奉主就好了,這是錯誤的思想,也是很自私的思想。為甚麼你要事奉主呢?因為事奉主是主所喜悅的。為甚麼你熱心事奉主呢?因為將來有賞賜。你不要家庭給主喜悅,不要你的家庭將來有賞賜,你說你多麼自私呢?所以我們不但自己要蒙 神喜悅,要在主面前得獎賞,我們也要家庭、兒女都蒙 神喜悅,都得主的獎賞。因此你就發現一件很重要的事情,如果要使我的家成為敬畏 神和事奉 神的家,就不但在事奉主的事情上才叫他們一起,其實在家庭中所作的每一件事都與這個有關係,都要朝著這樣的一個目標去追求。
應當與配偶保持一致的屬靈步伐
從你結婚那一天,過夫妻生活就要從這個開始。很多基督徒在結婚以前,在談戀愛的過程,有很多話講,分享靈修心得、聽道心得和事奉心志。可是在結婚之後,就閉口不談,就再沒有分享這些,一講就是柴米油鹽,就不再講屬靈的事奉,不再分享查經心得,也不再分享事奉的心志了。有沒有這個現象呢?許多人都有這個現象,這是不好的,這個就是很多時候接下去發生很多問題的開始。我們應該求主幫助我們,叫我們明白在主裡面彼此配搭,作為夫妻就是作helpmate(配偶),當中最重要的就是作屬靈上的配偶。你的妻子、丈夫就是要陪你跑這條屬靈道路跑到終點的,所以你一定要知道你的妻子、丈夫在屬靈的事情上要與你同心的。因此我鼓勵大家,在結婚以後,夫妻之間還是繼續一起談論屬靈的事情,彼此查經,一起分享讀經心得,一起分享將來事奉的心志,彼此勉勵,繼續過婚前那一種分享的關係。如果你這樣做的話,就能保持兩人在主面前很同心,也保持你們的人生目標一致,保持你們兩個人屬靈追求步伐的一致。不但結婚初期是這樣,就是有了孩子以後還是要這樣。
為甚麼今天很多人結婚以後就發生脫節?在生孩子以前,二人一起聚會,一起聽道,一起參加禱告會,大家都很一致。但有了孩子以後,一個(特別是妻子)留在家裡,作丈夫的去聚會,回到家裡卻閉口不講聚會中聽見甚麼道,因此妻子就在家裡被冷落、被隔絕了。因此漸漸她跟你在屬靈認識上的距離越來越大,認識上的共同點越來越少了,因此講起話來同心程度越來越低,造成不一致的地方越來越多。慢慢你發覺她成為你的絆腳石,成為你的重擔,是你的拖累了,因此你就懶得跟她講。其實這個是我們所造成的現象。我們應該要保持在主裡面長期、一輩子的同心,在屬靈裡面不斷分享,為著教會一同禱告,分享個人事奉的心得,分享工作上的難處,一起禱告,一起追求主。雖然你妻子在家裡看孩子,你要不斷的跟她分享,讓她知道你各方面的情形。因為你要知道一件事情,如果她不是陪著你走,你就要揹著她走。請問她陪你走好呢,還是你揹著她走好呢?今天很多人覺得很痛苦,因為要揹著一個人走,這是感覺婚姻是拖累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,心理負擔非常重。這是一個困難的地方,是一方面。
應當以屬靈的原則教養兒女
另一方面,就是兒女的教養。兒女對家庭生活影響得很厲害,孩子剛出生你就馬上感覺到的。晚上起來餵孩子吃奶,你的家庭生活就變成餵奶時間表。孩子出生時,甚麼事都受影響。之後,你發覺孩子的活動就成了整個家庭的時間表,禮拜一、三、五要帶孩子學彈琴,那麼禮拜一、三、五甚麼也不能動了,連見皇帝也不可以了,你看見孩子的活動就決定你家庭的時間表。漸漸孩子的興趣就成為你家庭的興趣,孩子追求的方向就成為全家的注意力。舉例說,在新加坡有許多父母送孩子去學芭蕾舞、空手道,等到孩子第一年考空手道進級考試,全家都請假去替他們打氣,即使那天教會有培靈會都不去了,慢慢地孩子便控制整個家庭了。這個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。作為父母親的,我們一定要很小心,一定要給孩子一個很清楚的屬靈方向,我們是用屬靈的原則和屬靈的價值觀來訓練、教導他們,要叫他們認識主、敬畏主、愛主,要叫他們看重屬靈的追求過於物質和世界上的追求。許多父母給兒女很大的壓力,他們養兒女好像養狗一樣,每一年都帶來參加狗展一樣。年底大考之後,就問你孩子考第幾名,考多少分,如果自己孩子的分數輸了給親戚朋友的孩子,回家就大發脾氣,明年就要替孩子「惡補」,也不准參加少年團契了。「因為參加了以後,人家讀書,你去聚會,就少了時間讀書,就輸給人家了。你不要參加少年團契。我要給你多找一個補習老師,明年就可以勝過他們。」這就好像養狗一樣,這種心理是非常錯誤的。我們沒有想到孩子是 神所託付給我們的,我們應該養他們、教他們,叫他們敬畏主、愛主,不是讓他們替我們拿獎牌的。很多人孩子從出生就參加嬰兒比賽,然後又參加甚麼兒童表演比賽,又參加甚麼鋼琴比賽,替他們拿很多獎,這叫作光宗耀祖。這個就是我們的問題。如果你這樣教養孩子,你這個孩子就被教導去貪愛世界。以後要教他熱心為主犧牲,就很難了;你要他來事奉主,就更難了,因為他已經被你教養一套屬世的觀念。
今天很多基督徒不大明白這個道理,以為教孩子星期天就熱心,星期一到星期六就愛世界,不是這麼一回事!我們教孩子一定要教得清楚,只有一套屬靈的原則,這套原則應用在生活的每一部份,家庭生活是這樣,學校生活是這樣,學業是這樣,做人是這樣,聚會也是這樣,讓他們知道基督徒只有一套原則,就是屬靈的原則;我們只有一個標準,就是聖經的標準。從小我們就要這樣教導他們,將來叫他們要熱心事奉主,他們覺得很自然,你叫他們跟你一起去聚會、事奉主,他們也覺得是很自然的。因為他們從小就知道你自己也是這樣做的,父母親本身也是這樣做的,所以叫他們這樣做,他們覺得應該這樣做。從這裡你就可以看見,要使你兒女、家庭成為一個事奉主的家,不單單是嚴格要他們在星期天做禮拜(當然這個要很嚴格),但是在其他的事情上也要同樣地給他們看見屬靈的價值。例如,如果在學業上,你要求孩子無論如何考一百分,特別是要超過隔壁那一個,否則媽媽沒有面子。你這樣教他,以後他就明白一個原則,做人顧面子最重要,無論如何要勝過別人才好,因為從小你就是這樣教他。你要告訴他:「到底拿多少分是另一件事,你要在 神面前作一個忠心的人,並且要盡你的本分,然後要學習倚靠主,得到好成績要感謝讚美主,成績不好就要學習接受這個事實。」若你這樣教導孩子,不但幫助他懂得倚靠 神,而且也會有一個很平衡的心理,能夠接受任何的事實,也能夠接受 神在他身上的旨意。這個不是一兩句話就可以講的,是我們對待孩子一個屬靈的原則,教導他們建立起來的一個屬靈原則。
應當建立 神話語絕對的權威
那麼,怎麼去教呢?每一個人的標準、看法、做法都不一樣,所以我們一定要小心,我們教導孩子一定要根據聖經的話,從小就要根據聖經的話,給他知道父母親在家裡沒有絕對的權威,絕對的權威是在 神的話上面,父母親都在 神的話語面前順服。要在家庭裡高舉聖經話語的權威。所以當我們教孩子做任何事情的時候,我們所問的不是我要他做甚麼,我們一定要問的是根據聖經的教訓,我們應該怎樣教他。當你教他的時候,要告訴他這是 神的話語叫我們這樣做的。例如說要教孩子孝順父母,你不能說:「父母對你的功勞很大,你知道不知道?我懷胎十個月才生你,你不曉得吃了我多少的奶粉,如果你不懂得報恩,就真沒有用了!」這樣教他是從非常屬世的觀點。其實你應該告訴他,聖經教導我們要孝順父母,所以我們應該聽聖經的話。你要孝順父母,我也要孝順父母的,爸爸媽媽也有父母,你看爸爸媽媽這樣孝順父母,你要這樣孝順父母,就是聽從主的話了。所以他就看見聖經是絕對的標準和權威,連爸爸媽媽也服在這個權威底下,因此他就會敬畏主,遵從主的話。所以如果你明白這樣在大小事情上教孩子,就在他心裡建立一個尊重主話語權威的態度,而不是尊重父母親的權威。世人教導孩子尊重父母親的權威:「沒有錯的父母!父母的話就是聖旨,孩子不能講父親不對的!」這是世人的教導,是很霸道的,基督徒是不可這樣的。萬一有些時候我們責怪孩子、懲罰孩子,後來發覺我們錯了,世人就說不可在孩子面前認錯,認錯了以後就會失去威嚴,但我們相信聖經的教訓不是這樣,聖經說要彼此認罪,如果我們做錯事,罰錯了孩子,我們回去向他道歉,說:「對不起,我剛才把你罵錯了,我誤會你是這樣,現在知道事實不是這樣,我當時不應該罵你,求你原諒。」我們作父母親的應該有這樣的量度,孩子就知道:「父母親真是敬畏 神,他們做錯了也向我認罪。」改天,他們作錯了,你要他們認罪,他們就服你。他們會想:「爸爸做錯事,他也向我認罪,現在我做錯事,我向他認罪也是對的。」而且除了向你認罪以外,也應該教他們向 神認罪:「你做錯事不單得罪爸爸,也得罪了 神,你要向 神認罪,求 神赦免你的罪。」這樣子就可以給孩子知道敬畏 神,在家庭裡知道有 神成為我們的主,這一點非常重要。尤其在孩子面前,夫妻之間的講話和行為表現要很小心。我們在孩子面前所表現的是否真的敬畏 神和順服 神的話呢?孩子不單看我們怎樣教導他們,乃是看我們怎樣實行。有一個少年人,有一次來跟我說:「我爸爸只懂得教我作,自己卻不作的。」因此他對爸爸不服,他覺得基督徒說一套作一套,為甚麼他有這個印象?因為他爸爸是講一套作一套的。這就是爸爸在行為上給孩子有一個錯誤的印象。
要肩負教導兒女明白聖經的責任
如果要做到凡事遵從聖經的教訓,我們就要教導孩子明白聖經的話語。在申命記第六章, 神把教導兒女明白聖經話語的責任放在父母親的身上,我想我們一定要接受這個責任。今天有很多父母親以為把孩子送到主日學就工作完滿了。其實主日學只是教會的責任,父母親的責任比主日學來得更大。主日學是一個星期一個鐘頭,父母親是一個星期裡六天加上二十三個鐘頭,你就看見父母親的教導比主日學多許多倍。因著這個緣故, 神就把教導兒女的責任放在父母親身上,我們作為父母的一定要接受這個責任。為著能夠教導兒女明白聖經的真理,我們自己就一定要懂得聖經的真理。因著這個緣故,你看見在家庭教導兒女反而成為你的鼓勵了。你就不得不下工夫讀 神的話,叫你不得不去認識聖經中很多事情的原則,要不然你根本不能教導孩子。
要盡早帶兒女接受主的救恩
在教孩子明白聖經時,有一件事情一定要記得,我們一定要盡早帶孩子認識主、接受主的救恩,要不然的話,一切聖經真理的教導都不能看見應有的果效。因為在他們未得救重生之前,你教他們遵行聖經真理,就好像教一個非基督徒遵行聖經真理一樣困難的,他們在本性上是不能夠遵行聖經真理的。所以你必須盡快帶領他們認識主、接受救恩,叫他們重生得救,懂得禱告倚靠主,然後在實行聖經真理上,他們就有屬靈的能力來實行。今天有許多父母親有一個錯誤的觀念,以為說信耶穌是個人的宗教自由,待兒女長大後才自己去考慮。我就覺得這樣的父母親非常不負責任,有沒有想過:如果有一天孩子離開世界時仍未信主,是誰要負責任呢?你能夠擔保他將來長大後有沒有機會接受主呢?如果他還沒有長大就離開世界又怎樣?如果他還沒有長大就離開主呢?有很多時候,我們絕對不知道到底我們還有多少機會帶他們信主的。我鼓勵作父母親的要盡快將福音傳給你們的孩子。其實,在孩子很小的時候就可以跟他講聖經的教訓,你可以講耶穌基督的事蹟和聖經的一些故事給他們聽。到他們可以分辨是非、知道甚麼叫作罪的時候,當他們知道犯罪、做錯事的時候,就要引導他們去認識主、接受主的救恩,讓主的寶血潔淨、赦免他的罪。
其實,要帶小孩子信主是很容易的,特別從基督徒家庭裡面長大的,如果你這樣教導他,他一犯罪,他很清楚知道自己犯罪,需要得赦免。當你將救恩講給他聽的時候,他會很樂意接受主的救恩。所以這是我們作父母親一定要負起的責任。在孩子一能夠接受救恩的時候,就要把福音講給他聽,讓他有機會接受主的救恩,讓他能夠重生得救。我們知道很多屬靈偉人,年紀很小的時候就很清楚得救重生。如果我沒有記錯,司布真先生在四歲時就清楚自己得救重生了。很多人六歲就可以清楚知道得救重生了。我相信我們可以在孩子很小的時候,就帶領他們清楚得救重生,然後就可以教他們有靈修生活,天天有讀經有禱告,讓他們這樣子從小就培養起跟從主、倚靠主的生活。
可以跟兒女分享事奉主的喜樂
其實,在孩子很小的時候,就可以跟他們分享事奉主的異象,也可以分享事奉主的喜樂,讓他知道事奉主是一件很喜樂的事情,讓他從小就有一顆要事奉主的心。因此當孩子很小的時候,你就可以把他當作你事奉的同工來看待的。你可以把你的事奉告訴他,對他說:「今天晚上爸爸出去作個人佈道,要向一個未信主的伯伯傳福音,請你為我祈禱,也為那個伯伯祈禱,求主感動他的心,叫他可以信耶穌。」小孩子是非常單純的,他會很熱心、很忠心地為你禱告。等到你回家,可以把結果告訴他。如果那個人得救,他會很開心,讓他從小就經歷到為人禱告、主垂聽禱告的喜樂,而且他看見事奉主的那種甜蜜,這樣就把你的家庭帶來與你一同事奉主。你不要說:「孩子不懂事!囉囉唆唆問那麼多作甚麼?」你晚上出去聚會,孩子問:「爸爸,你去哪裡啊?」你說:「不要問!大人的事情,小孩子問甚麼?」其實,這樣你就失去一個很好的機會,帶領你的孩子來跟從主。其實,你可以告訴他說:「今晚我去參加教會的禱告會。」孩子會問:「甚麼是教會禱告會?」你就跟他解釋:「以後,你大一點我帶你一起去,你現在可以在家裡禱告。」他就可以跟你一起同心禱告,他會感到很喜樂的,覺得信耶穌很喜樂的。如果你樣樣都罵他,一關心教會的事情你就責備他,他的心裡就想:「千萬不要講教會的事情,一講就惹爸媽責備。爸媽一定不喜歡我關心教會,我一關心,他就責備我。」所以就給他一個心理:不喜歡屬靈的事情,每次一講屬靈的事情都是跟不開心的事連在一起,他怎麼會喜歡屬靈的事呢?這樣,就不單沒有帶領孩子,反而絆倒他們。所以我們要求主給我們有這一方面的智慧,要怎樣來帶領我們的孩子。
有些時候,我們應該把孩子帶在身邊。我第一個孩子還不到兩歲大,我就被邀請到印尼去講道。去了一個月回來,我以為孩子一定很喜歡了,哪裡知道他不睬我,不叫我抱他,看見我就像陌生人一樣,好像與我敵對那樣子,我心很痛。過了一個星期以後,他才肯接納我。當時他還不大會說話,後來他大一點,每一次我出門去講道,他都不開心。後來他會講話,就問:「爸爸,為甚麼你整天出門不睬我們呢?」我就跟他講:「爸爸不是不睬你們,爸爸是出去講道,是事奉主。」他就不大明白。後來我覺得這個問題嚴重,如果我不幫助他,將來他就會跟我的事奉敵對,他會說:「因為爸爸事奉,就把爸爸搶去了;因為爸爸事奉主,就不睬我們了。」他一想到事奉都是消極的,他一定很抗拒事奉。因此有一年我到檳城去講道,我就跟那個教會的負責人說:「我可不可以把家人也一起帶來呢?」他說:「好啊,你把家人也帶來。」所以我就把全家人都帶去。我的孩子很小,兩個都在讀幼稚園,我就帶他們參加整個營會,跟我住在營會裡面,看我講道,甚麼他們都在裡頭,我們也在一起禱告。我發覺自從那一次以後,他就能夠了解,以後我去講道的時候,他再也不會投訴了,而且還答應會為我祈禱。所以他很喜歡跟我一起參加聚會,我也常常帶他一起去講道,他就坐在那裡。雖然這樣麻煩一點,但他就明白到底我去講道是做些甚麼事情。所以我兩個孩子都不會抗拒我事奉主,甚至他們很喜歡參加聚會,很喜歡參加教會的事奉,因為他們覺得事奉是一件很喜樂的事情,因他們看見我事奉得很喜樂。
不要在家裡批評教會
這個要注意,你們千萬不要在家裡批評教會,說事奉很無聊。如果你這樣講,孩子就以為教會是很複雜的,教會的關係都是給人家很痛苦的地方。這樣他們從小就有一個心理,要逃避教會越遠越好。我認識一個很出名的傳道人之兒子,他不參加聚會,甚至不信主,我問他為甚麼,他說:「教會是迫害我父親的地方。」為甚麼孩子覺得教會是迫害父親的地方?我相信這個父親在孩子面前講話的時候,給他有這個印象,就是教會有很多事情對不起他父親,所以他的孩子就要報復,也就不參加教會聚會。結果那個傳道人不單自己吃虧,也使他的孩子吃更大的虧。我們一定要很小心,如果你愛你的孩子,一定要保護他們,不要叫他們受傷害,要叫他們事奉主的心很單純。不要在他們面前講不必要的東西,要讓他們認識到事奉主是一件很榮耀和很喜樂的事情,因此他們就很願意跟你一起事奉主的。這一點也是我們要小心學習的。
我們禱告:
  天父,我們感謝你,你的恩典何等大,足夠我們使用有餘。當我們面對自己的家庭、兒女等等,我們常常覺得自己真是不夠,不夠時間,不夠精神,不夠能力,很多時候覺得不夠智慧,不懂得怎樣來處理。主,但我們相信在你那裡有豐富的恩典,求主讓我們能夠尋求主,在各方面幫助我們,好叫我們的婚姻、家庭、兒女不但不會成為我們追求屬靈長進、事奉的拖累或重擔,反而成為我們的幫助和祝福。我們真的求主給我們看見你的心意是如何,叫我們照著主的心意去作,來討主的喜悅。我們相信不但要自己討主的喜悅,我們也盼望我們的家也是討主喜悅的、事奉主的,我們仰望交託主。感謝主給我們在這段時間有交通,我們所講的何等有限,只是一部份,不過是一點點,還有很多個人的難處,求主自己在我們心中教導我們、開啟我們,給我們知道怎樣面對這一切的難處,我們交託主。這樣禱告是奉主耶穌基督聖名。阿們。
附:問題解答
一.     我的小孩子(大約五歲)說耶穌很好,他想信主。我就解釋說,信就是接受耶穌作救主,便與他一同禱告。但禱告了以後,他張大眼睛看著我,不知道甚麼叫信耶穌。我說:「你接受了耶穌,耶穌就隨時與你在一起。」經過了幾個月,但他還是不明白,每一次都問:「媽媽,我信了耶穌沒有?」我說:「你已經信了。」但他好像不大明白,不曉得怎麼對他解釋。應該怎樣對他說呢?
答:我們必須知道要帶小孩子信耶穌,千萬不要以為小孩子不懂事,隨便講兩句就算了,這就錯了。我們要一樣把福音講得十分清楚給他聽。第一,他必須明白自己是一個罪人,如果他不明白,就表示他還未懂得甚麼叫信耶穌作他個人救主。他說耶穌好,就想信耶穌,這是出於孩子單純愛主的心,這個是好的,你應該跟他說:「主耶穌很愛我們,主愛世界上的人,主為我們釘十架,拯救我們,你可以倚靠主,祂聽我們禱告。」這些你可以講。但是要講到他接受救恩這一點,他一定要明白為甚麼他需要信耶穌,否則他將來信耶穌就不知道信些甚麼,他對救恩的認識就會模糊,那就不好了。所以縱使他們是孩子,對他們講福音時仍要說得很清楚,要說我們是罪人,甚麼叫犯罪,怎樣認罪等等。
不過我們要注意,千萬不要在孩子很小的時候,就對他們說:「你犯罪,你犯罪。」這是不大好的。很多時候當孩子還小,他們仍未有分別是非的心,但是千萬不要在他們心中製造罪惡感。我講一個例子,有一個小孩子很小,他常常說:「我犯了罪,我犯了罪,要下地獄了。」我問他是誰說的。他說是他哥哥說的。他就給哥哥嚇怕了。這樣不好,作父母的千萬不要這樣嚇孩子。我們可以講正面的東西給他聽,如有 神的存在、 神創造萬物等等。到一天他做錯了事,他知道了,他明知不應該做,但他做了,又知道他做錯了,心中知道自己犯了罪,那就告訴他說:「你需要認罪,求主耶穌赦免你的罪,你就得救了,祂赦免你的罪。」你將救恩清楚地講給他聽:甚麼叫罪,主耶穌怎樣為我們釘十字架、怎樣擔當我們的罪,怎樣信主耶穌赦免我們的罪。
你千萬不要說小孩子太小不懂,我有很多經驗說,小孩子信得很清楚,信了以後再問他,他可以給你講得很清楚,而且信得很實在,他有赦罪的平安,知道主耶穌赦免了他。他有得救的把握,他知道自己得救,他知道離開世界不用害怕,是到主耶穌那裡去,因為主耶穌為他釘十字架,擔當他的罪,主赦免他的罪,他很清楚。這一點我們要注意,千萬不要以為小孩子不懂事,隨便講兩句說:「你信不信?只要說:『主耶穌,我信你。』」他以為這樣就叫信耶穌,其實他還未信。將來你硬說他信了,其實他還未信。所以要小孩子信耶穌,我們需要很小心、很清楚把救恩講給他聽,他要信得清清楚楚的。所以你可以查看他是否清楚明白救恩,如果他未能明白,就不要勉強他了。等他可以明白的時候,就叫他接受。不過你可以將整件事講給他聽,講到主耶穌的工作、主耶穌愛我們,講到 神及各方面,讓他覺得 神很實在,覺得主很實在。
二.     我想問照顧兒女及參加聚會在時間上之分配的問題。我先講講我的情況,我太太沒有在外面工作,有兩個兒子,大的三歲半左右,小的八個月。他們兩個是我太太一個人把他們從小照顧的。我要先聲明說,我與我太太都不放心交給人家照顧,覺得子女應該由自己照顧的。事實上因為他們是一直由我們照顧的,他們不太信任、也不肯跟人家。我就有一個問題,是在參加聚會上出現時間上的衝突,不曉得怎樣安排。舉個例子,我太太因為要照顧兩個小孩,所以她走不開;至於我,下了班回家就陪伴他們,讓太太可以休息一下。只有一個小孩的時候,在星期六我跟太太有時還可以輪流參加青年聚會,孩子小的時候也沒有甚麼要求。當孩子大一點的時候,我發覺下了班回家以後,體諒太太那麼辛苦,也就不忍心自己一個人去聚會,變成只參加主日的聚會。一聚會就要全家都去,因為我很難接受一個留在家裡照顧兩個小孩,另一個就去聚會。我不曉得在時間上的安排可以怎樣解決?
答:我相信如果你將大原則抓得緊,兩夫婦就來討論怎樣才可以有聚會,甚至有事奉,不應該因為家庭或兒女就放棄聚會和事奉,這是大原則,各人就按著最好的條件和做法來達到這個目的。所以,這個大原則就是怎樣保持追求、聚會、事奉為大前提,別的事情就盡量遷就。你要跟太太討論:「無論如何我們一定要聚會,一定要參加教會主要的聚會,包括祈禱會等等。」因為兒女的要求會越來越多,所以如果不抓緊大原則,參加聚會的機會就越來越小,最後完全不參加也可以有理由的。所以你一定要抓住這個原則說:「不可以的,即使我有十個兒女,我也要參加聚會。」如果你這樣想法,你就明白怎樣去處理這個問題。
我相信是這樣:在盡可能的情況下,兩個人一起來聚會;如果不能,就一個人來,有時候就輪流來。或是你太太去,你留在家裡照顧孩子,或者是你去聚會,太太留在家裡照顧孩子。這是兩個人之間的默契,要知道聚會是為著兩個人的好處的,你千萬不要說:「要去聚會,把妻子留在家裡,這樣作我覺得很心痛,還是留下陪伴她。」其實,這是雙重的損失。如果你去聚會,回到家裡一點也不分享,當然她會覺得說:「你自己享受,你不理我。」但如果你聚會後回家把所領受的跟她分享,她就巴不得你去,因為你去了回來講給她聽,她就可以有得著。所以很多時候是看我們怎樣處理這個問題。
我覺得這是一個大原則,還有這個大原則長期下去,不單是孩子小的時候,待孩子長大了,我們應該給孩子知道甚麼事情是優先的。他們從小就知道每逢聚會時間父母都會去的,長大後無論怎樣也都要去聚會的。所以在這個情形下,就給他們建立一個堅強的信念,就是把屬靈的事放在優先,其他事情放在後,因為父母是這樣,從小我們就是這樣。舉個例子,你平常上班不在家,八個小時在公司裡頭,你從來沒想過要一個星期請三天假回家照顧小孩子。你不會這樣做,因為你覺得工作不可以放下。所以你兩個人應該這樣考慮,有幾件事是一定要做的,包括工作、聚會等,這些事情是無論如何不能放下、不可放鬆的。以前兩個人一起去,現在不能這樣,便一個人去,一個去了以後回家要分享,將所學的講給另外一個聽,這樣就不會完全脫節、完全失去,兩個都會有得著。要這樣來彼此扶持,慢慢行上去。當孩子大一點,可以帶來就帶來,雖然麻煩一點都要帶來。所以我看這是大原則的問題,如果我們抓緊大原則,其他問題就可以解決。
例如你說不放心把孩子交給人照顧,其實這種心理是不大正常的(我這樣說,請你不要生氣)。為甚麼呢?因為這是早晚的問題,再過幾年,就要送他們去託兒所或是幼稚園,那怎麼辦?你不能為著他們而去辦一個幼稚園,你一定要交給人。就是不送他們去幼稚園,也要送去小學。我們愛孩子、照顧他們,這是對的,但其實照顧孩子,不一定要我們二十四小時對著他們就是最好的照顧。我們需要在適合的時間,從小就訓練他們獨立,訓練他們能夠自己生活,這個也是照顧。如果照顧小孩到一個地步必定要跟著媽媽才可以,這個不是愛他,而是害了他。他變得依賴性很強,將來他上學的時候就很痛苦。我太太是教書的,很多小孩子到一年級唸書,三個月還是天天哭,因為他們從來沒有跟媽媽離開過。到了這樣的地步,你就更心痛了。因此,我覺得我們需要訓練,但不是隨便交給人,而是想一想,或者為著這個我們需要有一點安排,就可以達到這個目的。
所以,我就覺得很多時候這個是優先次序的問題。如果我們這樣決定了,夫妻之間就應該好好討論怎樣處理這個問題,好達到雙方面的目的,而且不妥協,不放下屬靈的原則。其實,一定有辦法,一定可以解決的,不過就在於你以哪一方面的事為重。
這不是時間分配的問題,而是先後次序處理的問題。如果說是時間分配,一定不夠分配的,二十四小時也不夠分配,但這不是時間分配的問題,而是先後次序處理的問題。例如說,一個人還未結婚的時候,可以工作、消遣、打球、游泳,甚麼也做,結了婚以後就不能樣樣都做,假若是這樣,他最好不要結婚。結了婚以後,他會說或許太太不喜歡打球,所以就不打球,還是在家裡種種花好一點。有了孩子以後,連花也不種了,照顧小孩子就好了。為甚麼你可以作這樣的調整呢?因為你知道有些事情是不可以放棄,有些事情是可有可無的。所以當我們想到怎樣安排生活的時候,首先安排的不是時間的問題,首先安排的是優先次序的問題。如果你決定了,就會知道要將最好的時間、最要緊的事擺在前面,無論如何這個一定要持守的,其他是次要、第三、第四,或可有可無的。如果你顛倒了優先次序,就很麻煩,變成把很多很重要的事情放下了,好像很多基督徒結了婚、有了小孩以後就不來聚會,因為覺得麻煩:「要小孩子這麼早起床很不忍心,他們睡得不夠,平常他們睡到十一點。」「小孩子是這樣,但你們不要也睡到十一點。」「你不曉得啦,星期一到星期六都工作,沒有陪伴他們,只剩下一天,怎麼可以不陪伴他們呢?所以就在這一天陪伴他們。」為甚麼孩子這麼重要?為甚麼星期一到星期六不陪伴他們,要到星期日一定要陪他們呢?這個是優先次序的問題。是你看工作比孩子、太太重要,你看小孩子比聚會重要。你有這樣的看法,所以工作的時候就可以不照顧孩子,不用工作就先陪伴孩子,再理其他事情。如果你將聚會擺在最前,你的想法就完全不同了。因此這是優先次序的問題,不是時間分配的問題。
一天只有二十四個小時,不多不少,所以只在乎我們怎樣來分配。如果把優先次序弄清楚了,時間怎樣少你也會安排到的。不是時間有多少的問題,而是你怎樣安排的問題。錢財也是這樣,很多人結了婚以後就說:「我現在沒有錢奉獻,過去一個人可以剩下很多錢,但是現在有妻子、又有孩子,又要供房子、車子,沒有錢奉獻了。」如果把奉獻的錢擺在最後,有剩餘才奉獻,那就難怪沒有錢奉獻。如果你將奉獻放在第一位,就是沒飯吃,你也會考慮需要奉獻,因為這個排在第一位。因此這不是有多少錢的問題,而是優先次序的問題。如果你將奉獻放在最後,就是有一百萬也不一定會奉獻;假若把奉獻放在最先,十塊錢你也會拿去奉獻。因此這是優先次序的問題,金錢是這樣,時間也是這樣,一天只有二十四小時,是在乎我們怎樣處理。
 
註:
  這篇信息是黃聿源弟兄於一九九五年四月廿三日傳講的,問題解答也是由他回答。信息的題目及小標題都是後來加上去的,整篇信息並未經黃弟兄過目。

2012年5月26日星期六

跆拳道升級考試費,昂貴!

  小女兒初學跆拳道不多久,收到通知說要考升級試,由白帶升至黃帶。

  這本來是值得高興的事,但再細看所需費用,發現收費非常昂貴。

  首先,要交會員費,成為那個跆拳道會的會員,才可考升級試,會費每年要100元。我問過入會有甚麼福利,對方說沒有甚麼,主要是為了考試,而一年最多考三次試。另外,考試費連升級後的色帶,共280元 。

  但最初報名時沒有註明考升級試所需的費用,如果當時有註明,或者要三思,甚至不會報讀。

  過往,小女兒參加籃球班,最後也要考核,卻沒有另外收費。

  跆拳道初班學費要多少?十堂要495元,幾乎是最便宜的興趣班。

  如今,若要考試升級,則要再付380元!

  還未計算那套跆拳道袍, 大約300元一套,我們找到二手的,免了這筆費用。

  每考一次升級試, 都要280元,總共約有十種色帶,升了級後還要購置不同設備。那些設備尚可以找二手的,但考試費卻無法免除。

  真不明白,為甚麼跆拳道升級考試費用要這麼昂貴!

2012年4月5日星期四

中英夾雜

  記得曾聽過一種說法,若要訓練子女語文表達能力,作家長的說話要不全部中文,要不就是全部英文,最好不要中英夾雜。

  然而我和妻子在香港成長的背景下,在中學及大專教育中,基本上絕大部份是以英語教授,而在香港文化的大環境下,日常會話中經常是中英夾雜的。

  我留意到妻子對子女說話時,常是中英夾雜。我有時候就在想,孩子是否明白她所說的呢。便在旁提醒一下,「這個英文字他們明白嗎?」,果然,許多時候,孩子是聽不明白的,妻子便改說中文來表達那個字的意思。不過,有時候,她不知道該怎樣用中文表達,連我也有這樣的問題。

  倒過來,妻子在我身上也發現同樣的問題,我說話也常是中英夾雜。因此,我們常要彼此提醒,也要保持這份醒覺,讓子女不會沾染我們這方面的壞習慣。

  不過,我已發現三個孩子已出現說話中英夾雜的問題(例如,把「保持」說成「keep住」),雖然不算太嚴重,但我不想他們繼續惡化下去。

  我想起在一次電視新聞,有一位大學校長接受訪問,發覺他說話完全沒有中英夾雜,是全部用中文。因此,我相信人若要用全部中文或全部英文表達,必須要有操練,以及有高度的警覺。

2012年3月29日星期四

到期還書提示--公共圖書館改善服務

  最近收到從香港公共圖書館寄來的電郵,提醒我所借的圖書三天後到期歸還,電郵中列出快到期圖書的資料及到期日。看了這電郵,我立刻上網辦理續借手續。

  這個到期還書電郵提示的服務,實在是公共圖書電腦系統提升後的一個造福巿民的德政,值得讚許。

  我們在2005年到了美國西雅圖小住兩個月,其間我們曾帶着小孩子(當時只有兩個女兒)到當地的圖書館,原來那個圖書館對於訪客也提供借書服務,也發圖書證給我們。其中一個很好的服務,就是在到期歸還之前幾天,會用電郵提示。這種服務很方便,對於館方及借書者都是很方便。

  從西雅圖回港後,為了孩子的緣故,我和妻子恢復使用公共圖書借書的服務,也孩子申請借書證。許多時候,我們一次借書超過十本,盡情享用這個免費服務。(現在一家五口都有借書證,更會幾乎每次都借閱超過二十本。)

  不過,那時我們對於還書日期不大放在心上,結果有好幾次都遲了還書。由於借閱書籍數量多,結果每本罰款加起來(兒童圖書遲還一天罰款五角),再乘以遲還多少天,總金額可不少。
  
  結果,我痛定思痛,提醒家人要記得準時還書,又用一些方法來提醒自己,提醒家人,例如在家中共用的大月曆上寫下還書日期,在電子手帳(Palm)設定鬧鈴提醒自己。  

  由於借閱的書籍不都是同一天借閱,可能是隔了幾天,所以所借書籍會有不同的到期歸還的日子,這也引起一些難處。有時候,有些書籍續借了,就以為全部書籍也是某個日子到期歸還,但後來才發覺其中有一兩本是較早時借閱的,結果這一兩本便遲了歸還。

  後來,我們發覺當時香港公共圖書館也有遲還提示的服務,要過了期十多天後才發函件提示,也有電郵提示,不過也是過了期十多天後才發出。我認為這樣的安排很奇怪,如果借了二十多本書籍,過了期十多天才提示,那麼罰款的金額更為可觀。我們當然不會使用這服務。

  2010年初,我終於在某地區圖書館的意見書上,寫下在西雅圖的經驗,及建議增設到期前電郵提示的服務,並留下了電郵。那地區的圖書館長翌日來電郵,表示收到了我的建議,說日後電腦系統提升時,必定積極考慮我的建議。

  在今年公共圖書館電腦系統提升後,大女兒在網頁上發現了有電郵提示還書的服務,便把我們的電郵加進去。到了2012年3月,終於開始享用這個服務了。

  希望公共圖書服務日後有更多改進,更設合巿民大眾的需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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