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月26日星期二

生女好?生男生女?

  前兩天我們一家五口乘搭升降機時,碰見一位老人家和一位男士(應該是她的兒子),她與我們住在同一幢大廈。她看見我們一家,便跟我我:「兩個女兒一個兒子,很好!生女兒好,女兒比較親一點!」我顯得有點不好意思。因為這不是她第一次跟我說,不過之前是她一個人,現在她在她兒子面前說這話,我不好意思回應她。後來,升降機到了地下大堂,她一邊豎起四隻手指,一邊說:「我有四個兒子!」我望一望她兒子,不便回應老人家,所以我只是微笑一下。

  除了一些重男輕女的父母以外,我相信大部份作父母的,都會想有女兒,因為女兒一般來說比較貼心,比較善解人意,比較親。

  這使我想起一位著名的基督徒牧者和作家陶恕(A. W. Tozer,1897-1963),他曾被稱為二十世紀的先知,他的信息常常一針見血,直接指出當代基督徒及教會的問題。但想不到這樣筆鋒犀利的作家,當他頭六個孩子都是兒子,最後生了一個女兒,這個么女兒奪去了他的心。在養育六個兒子的歷程中,他說好像在養育一群水牛。當他看見小女兒那樣精緻、柔順、美麗,從第一天看見她的小紅臉,他的心就被奪去了。後來他學習把小女兒奉獻給神,不讓自己的心受兒女捆綁,他說他奉獻的時候心中有掙扎,深怕神會因此而隨時把他的女兒取走,但後來發現把女兒奉獻給神,才是最穩妥、最安全的。(陶恕的全家照

  另外,我也想起《模範爸爸So Easy》那書中,作者麥道衛提到一個例子,有一個父親與兒子從小到大建立了很親密的關係,以致當兒子結婚時,竟然選了父親為伴郎,而不從他的朋輩中挑選,為父的當然是感動不已,也是他的光榮。

  所以看來,不論生男或生女,都在乎我們身為父母的,學習怎樣靠著神的恩典,跟他們建立親密的關係,好好教養他們。


註:文中提及陶恕的經歷,記載於他的傳記The Pursuit of God--The Life of A. W. Tozer一書。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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